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sqkfq.com/)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经开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邮编:223800电话:88859000,电子邮箱:kfq@sqkfq.com)。
一、概述
经开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网络问政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优化信息公开和政务互动渠道。建立问计于民平台,围绕经开区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政策解读等栏目,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网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建议纳入决策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并运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微博、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宿迁日报·今日宿迁经开区》、经开区手机报等平台,集中公开发布经开区的政策动态,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经开区认真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经开区门户网站、宿迁广播电视总台、《宿迁日报》、网上宿迁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政务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财政信息、投资指南、办事指南等。通过广泛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成效。2017年,经开区共编发《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手机报2078期,主要发往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员工、各乡、社区村组以上干部,各企业中层以上职工。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经开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7条,向网上宿迁网站等报送信息232条,发布120条。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共接到公民个人通过信函方式提起的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主要涉及土地收储和房屋搬迁等方面,经开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做好所申请信息的答复工作。所办案件未涉及收费及减免等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7年,我区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为0件、因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为1件,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为1件。所办案件未涉及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三、2017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经开区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对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9月,经开区成立全市首家行政审批局,首批把经开区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管分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财政局、综合执法局等7个部门的37项行政许可、137个审批事项集中划转、统一行使,真正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张网络管服务”目标。高标准运行政务服务“一张网”。区属行政许可、征收、给付、奖励、确认及其他六类253个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251项,占比高达99.2%,并且通过流程优化,已缩减办理时限759天,平均每个事项缩减办理时限3天,缩减率19%。减少办事环节86个,平均每个事项缩减办事环节0.34个,缩减率9%。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多证合一”、“两证整合”、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等改革事项,与此同时,许可事项一再精简,其中23项审批暂停行使,9项实行信用承诺管理,11类市场主体基本实现了“零门槛”注册登记。下放审批权限方便群众办事。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社区),4个乡(社区)共计7个点,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部连接到位;32个村居代办点按照“四有”标准建设到位。委托乡(社区)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工商注册登记最大便利化。
二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一是认真做好国有企业目标考核兑现工作。2017年,根据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责任状,对实体经营类企业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国企主要负责人、副总薪酬以及财务总监、企业职工的年终奖金兑现工作中,较大的提高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规范了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为我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国资监管部门不断改进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对区直部门、乡(社区)、学校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对采购、调剂、报废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达15%。
三是棚户区改造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区棚改任务1500户,我区实际完成1646户,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市住建局《关于全面深化“阳光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全程公开。在道口危旧片区改造、叶圩(韩庄)危旧片区改造、生态示范镇片区房屋搬迁等项目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现场公示张贴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房屋征收调查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评估机构选择相关公告、征收调查结果、征收补偿结果等相关资料,充分保障了被征收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维护了被征收户的实际利益。
四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会审流程和审批规定,为我区进区招投标工程项目、政务采购项目做好服务工作(监管和规范重点包括:招标控制价三方联合会审、会审单流转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代理机构的确定和评委随机抽取、现场开评标的音像视频监管等)。一是进一步简化项目招投标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招标材料齐全后政务中心负责审批,原则上区内招标项目5天内确保开标程序完成。二是对公开征集招考入库的评审专家分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档案。三是结合市、区文明创建等阶段性重点任务,在调研周边县区基础上,想方设法优先保障全区文明创建和重点工程推进进度。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会审流程和审批规定,通过简化项目招投标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评审专家档案,不断提升招投标的科学性及公平性。2017年,共受理招投标项目479项,其中,工程建设类招投标项目348项,涉及资金总额6.88亿元,资金节约率21%;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31项,涉及资金总额3977万元,资金节约率18.5%。
五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制定三分监管计划,对辖区35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约谈食品生产企业5家。完成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新办证、换证、增项17家次,食品生产企业建档率100%。对乳制品、白酒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我区8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统计汇总食品小作坊22家,10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公示栏制度。完成市级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8批次,另外增加区级监督抽检30批次;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开展农村及校园周边流通食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车辆27台次,发现问题21个,现场整改17项。完成市级抽检肉制品、酒类、调味品、奶粉等60批次,食用农产品140批次,此外,区内还组织食用农产品250批次,全年共开展省、市、区三级抽检691批次。三是加强餐饮环节监管。春秋季开学后,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车辆34台次对全区29家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区70余家企业食堂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有力地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
六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切实做好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加大环境质量公开力度。一是积极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淘汰禁燃区内10蒸吨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二是开展重点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江苏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建设VOC治理设施已投入使用;全面推进江苏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工业窑炉改10万立方米/日天然气技术改造项目,经开区空气质量改善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切实改善空气质量。通过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对区内162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完成部级备案。督促各企业加强工艺提标改造,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各相关企业料场不得露天堆放,全部建设全封闭堆场,杜绝扬尘以及露天堆放。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客观地公开通过市环保局平台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七是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有序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和周六招聘会活动,为园区企业推荐工人近6000人,基本满足区内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2600余人次。二是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完成扩面续保10.95万人,完成率达10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扩面续保4.2万人,参保率达98.8%,发放基础养老金2349万元,发放率100%;。三是稳步开展劳资纠纷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投诉279起,成功调解273起,调解率达98%,涉及1330多人次,追回欠发职工工资及保险等资金约600余万元。四是扎实推进民政优抚工作。今年以来,为全区1185户2313人发放低保金486.18万元;为全区200名各类抚恤对象发放抚恤金112.7万元。为3200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91.52万元。
八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要求,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7年,我区主办的建议和提案有5件,其中办理建议1件,办理提案4件。我区会办的提案有1件。这些建议议案涉及我区的农村、城区道路改造,国家级生态园区建设、天主教堂自养条件改善、企业土地集约利用及高铁站周边科学规划等多个方面,我区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严格建议提案办理程序, 及时予以回复并认真做好落实。
四、存在的不足
目前,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员配备、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难以较好地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乡、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基本上属于兼职,普遍存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理解不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缺乏、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继续加大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廉洁、高效、为民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办理渠道,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百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流程,特别是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各单位、各部门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同时通过集中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项目验收等方面的信息。同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照章办事、有据可查。